广州六中人事安排工作制度
为了更好地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民主、合理地安排学校下一学年教师工作,制定以下制度:
一、成立人事安排工作小组,小组由校长、书记、主管教学的副校长、教务处主任、教研处主任、科长和人事组成。
二、排课原则:个人服从班级、班级服从级组、级组服从学校。
三、每年6月份,由教务处发放《下一学年人事安排征询意见表》,让教师根据自身情况填写。
四、科长根据教学需要和实际情况给出科组意见和建议。
五、教务处、教研处汇总各年级教师个人意见、科组意见,再根据三个年级的教学需要和实际情况,统筹安排每位教师下一学年的工作。
六、对于不能胜任教师岗位的人员,暂时不予排课,给一个学年时间提高业务能力,经过工作安排小组评估,可以胜任教学的在下一学年安排上课,确实不能胜任的,建议转岗。
七、人事安排表最终由校长室审核确定。
八、工作安排在每一学年暑假放假前告知全体教师,便于教师提前准备相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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